新中国辉煌灿烂的70年历史贯穿于我们党的领导人民军队,人民军队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建军之路,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它反映了人民军队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战略支持的不朽功勋。回顾和总结70年来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伟大成就,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要在新的时代前进,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加快军队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必须坚持执政党和强国的有机统一,完善党和国家的军事领导体制。如何适应党在全国执政的新形势,如何把革命战争时期党创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纳入国家体系,是新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从规定新中国“建立统一军队”的具有临时宪法功能的“共同纲领”,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指挥国家武装部队”并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规定军队最高领导权的“五四宪法”, 1954年9月,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整个军事工作,至此,我们党初步建立了与国家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军事领导体制。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的军事领导体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8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国家中央军委成立后,党的中央军委仍然直接领导军队,作为党中央的军事领导机关。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实际上是一个把党对军队的领导和国家对军队的领导结合在一起的组织。1997年通过的《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部队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使党在国家武装部队领导体制中的地位更加明确。2017年10月,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上升到党的基本战略,“坚持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和“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写入党章,体现了执政党必须治军、强国必须强军的必然要求,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领导体制更加成熟和定型。其突出特点是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实现了党领导军队和国家领导军队的高度统一。这种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新型军事领导体制,提升了党的以国家意志为导向的方针,是中国特色和风格的伟大创举,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 坚持政治教育与法治保障的有机统一,巩固党的指挥枪的思想法律基础。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我们党不仅坚持思想领导,引导官兵深刻认识党的指挥枪的历史必然性、科学真理和制度优越性,而且从法律的角度,通过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写入党章、宪法、国防法和军事政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党的指挥枪在教育说服和执法中的贯彻执行,保障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一九五三年底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在决定把建设一支优良的现代革命军作为我军建设的总方针的同时,要求加强党在军队建设中的领导,反对曾经流行的照搬苏联经验、推行“一长制”的错误思想。1954年颁布的《军事政治工作条例(草案)》第一条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并确定“党委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制度是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和军队不断加强对党枪指挥的教育和指导,完善党枪指挥的法律法规。中共十八大后,习主席明确提出“铸造军队灵魂是我军政治工作的核心任务”,并指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依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全军全面贯彻习近平建军思想,围绕“保卫核心、服从指挥”主题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完善和完善了军队党务政治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把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实行军委主席负责制作为中国特色军事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党的指挥枪具有更加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和更加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权威。在新时期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必须努力创造新的政治优势和法治优势。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的教育力和法治的强制力,既要教育和引导“压倒性多数”,又要控制“关键少数”,着力培养“四有”新时期的革命军人,打造一支忠诚、廉洁、负责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确保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坚持实事求是、驳斥谬误的有机统一,不断进行根本改革,强化根本原因。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们党在血战和火战中所达到的无可辩驳的真理。我军一贯旗帜鲜明地坚持真理,坚决驳斥谬误,引导官兵倾听和追随党的声音。新中国成立之初,罗荣桓多次强调,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开展强有力的政治工作是我军建设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不能反对革命。毛泽东在回顾新中国军队政治工作条例初稿时写道:“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改革开放以来,全军针对“非党、非政治”、“军队国有化”等错误的政治观点,不断加强军事精神教育,以治本之策,夯实基础。进入新时期,习主席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军队的基础,是壮大军队的灵魂。他亲自领导古田军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军委党建会议。军队以整风精神推进政治训练和巩固,以理论武装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特别是,他把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制作为遵守和维持这一制度的最高政治要求,将其作为最严格的政治纪律。官兵们更加坚定、自觉地听从党的命令。面对铸魂腐魂、固根灭根的更严峻挑战,党坚持军队绝对领导必须发扬斗争精神,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器,彻底改革形势,刚强思想,旗帜鲜明地捍卫真理,驳斥谬误,提高官兵辨别是非、抵御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 坚持任务导向和问题导向的有机统一,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军队制胜优势。为了彻底改变旧中国落后、被打败、一些国家无法阻止的局面,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明确表示“中国必须建立强大的国防力量”。在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及时提出了军队领导我军全面推进革命、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使命和任务。建国初期经过艰苦探索,改革开放新时期加快发展,全面推进新时期,我军已由单一军队发展成为集多种服务和武器为一体的强大军队,由装备“小米加步枪”的军队发展成为基本实现机械化、加快信息化进程的强大军队。 从过去以陆地和国防为基础的军队,发展成为能够有效应对各种安全威胁和完成各种军事任务的强大军队。 我军全面履行保卫祖国和人民和平劳动的职责,成功抗击美国侵略和援助朝鲜战争及多次边境行动,有效应对各种安全威胁和挑战,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分裂和破坏活动,为巩固新人民政权、形成中国大国地位、维护中华民族尊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军围绕“四个战略支撑”的任务,着眼于实战,推进军队转型改造,着力解决“两大缺口”、“两个能力不足”突出问题,加快全面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步伐。70年来,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社会主义中国在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中始终坚定不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一支忠诚可靠、勇敢善战的强大人民军队,人民军队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为了切实完成新时期军队的使命,我军必须增强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政治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强大的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强军胜利中的伟大力量,全面提高新时期的战备能力,为中华民族实现从自立致富到富强的跨越提供战略支撑。 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的有机统一,不断扩大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新中国成立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和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实施形式不断创新和发展。通过宪法和国防法的制定,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从建军原则提升到国家的基本军事制度。修改军队政治工作条例、党委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党对军队实行政治、思想、组织和领导的制度和机制。党的十八大后,古田军队政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探索和创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的重要命题。通过修订《中央军委工作规则》,建立请示、报告、监督检查、信息服务三种工作机制,确立了军委总方针、战区主战、兵役主体建设,建立了“中央军委-战区-军队”作战指挥体系和“中央军委-军队-军队”领导管理体系,完善了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监督和纪律执法体系。这将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支持和制度保障。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实行军委主席负责制的体制机制,使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成为更加完善的基本制度和实现形式。为适应新时期的任务和任务、战争的需要和新的领导指挥体制,必须深化我军党建制度改革,突出全面深入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完善党委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创新政治委员、政治机关、 在新体制下实行双头和支部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具体形式,使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更有活力、更有效率。 (张明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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